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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邡市商务局国外贸易科办事指南(一)
2006-03-14 16:10  文章来源:什邡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项目名称

申请条件

申报材料

办理程序

办理时限

联系电话

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

登记

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,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

1、填写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》;
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

4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;

5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,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。

受理 -初审-上报,等上级部门登记后通知企业。

3个工作日,不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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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和许可证

1、经批准获得进出口经营权;

2、严格遵守国家出口管理各项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参加有关进出口商会并能自觉服从协调;

3、上一年度已获得出口配额,许可证的企业,其配额使用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个百分点;

4、未获得过某商品出口配额,许可证面申请经营出口的企业,应具备所申请商品的经营能力(该公司所有商品的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,资产负债情况良好,利润率较高等)。

1、外销合同或信用证;

2、许可证申请表。

受理 -初审-上报,等上级部门批准后通知企业。

即办,不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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